新闻资讯

NEWS CENTER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资讯> 公告公示> 巴河大佛寺大桥-李家湾闸坝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工程临时围挡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巴河大佛寺大桥-李家湾闸坝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工程临时围挡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2022-07-28 14:05

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江口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其巴河大佛寺大桥-李家湾闸坝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工程临时围挡项目以竞价采购方式公开征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巴河大佛寺大桥-李家湾闸坝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工程临时围挡项目

2.项目编号:BZGZ202200012

2.采购人:四川江口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3.采购代理机构: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及金额:企业自有资金。

5.招标控制单价:2.5m高围挡单价为55/㎡、1.8m高围挡单价为59/㎡。本项目采用固定含税包干综合单价(即成活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采购、制作、运输、安装、人工、劳务、上下车、材料损耗、13%增值税发票所对应的税金等完成此项目的一切费用(如遇材料涨跌超过±5%时,超过部分据实调价)。

6.超过招标控制单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本项目为巴河大佛寺大桥-李家湾闸坝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工程临时围挡项目,具体实施长度根据项目主体工程实施情况而定。

2.规格参数要求

2.5米高围挡规格:

1)围挡单块高2.5米、宽3米;立柱采用40mm*80mm*1mm镀锌方管,立柱间距2.5m-3m;小草铁皮压制成型。

2)横梁采用40mm*60mm*1mm镀锌方管焊接,并使用0.326mm厚镀锌板进行围挡蒙面。

3)背面采用40*40镀锌方管斜撑,间距2m/根。

1.8米高围挡规格:

1)围挡单块高1.8米、宽2.76米;立柱采用40mm*80mm*1mm镀锌方管,立柱间距2.76m;小草铁皮压制成型。

2)横梁三根采用40mm*60mm*1mm镀锌方管焊接,并使用0.326mm厚镀锌板进行围挡蒙面。

3)背面采用40mm*40mm*1mm镀锌方管斜撑,间距2.76m/根,长度为1.5m;底部采用40mm*60mm*1mm镀锌方管加固,长度为1m

三、成交规则

(一)发布信息公告

  1.本次竞价公告在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zgtgs.cn/)、四川江口醇隆鼎酒业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cjkc.com.cn/)上发布,在采购公告期内,由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接受意向供应商报名,由采购人审核报名资料,公告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邮件通知各意向供应商,资格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注册,并按通知中规定时间进行报价。

2.公告期限:2022728900分至2022811700分。

(二)选择供应商方式

  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3家以上(含3家)符合要求的意向供应商,由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意向供应商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在竞价时间内可多次报价,每次报价减价幅度为0.5元或0.5元的整数倍,预算价为最高限价,在规定报价时间内最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为本次采购的成交供应商,具体报价时间由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另行通知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供应商。

(三)发出成交通知书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在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zgtgs.cn/)、四川江口醇隆鼎酒业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cjkc.com.cn/)公告结果,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五、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建筑装饰工程施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注:

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采购项目公告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将被拒绝。

 六、报名及竞价保证金交纳

(一)报名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公告到期日17:00前,意向供应商应将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中要求提交的资料)填写完毕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或PDF与竞价保证金交纳凭证截图一起发送至电子邮箱:1531006093@qq.com特别提示:邮件报名供应商请于邮件主题写明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报名项目编号。

(二)竞价保证金交纳

1.竞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大写:叁仟元整)

2.交款方式(一次性交纳):意向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到期日17:00前,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至以下账户(竞价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户 行: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分行

银行账号:2001 1100 0000 0845

注: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交纳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七、竞价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意向供应商应当在竞价公告发布期内,按照公告要求将竞价保证金交纳至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意向供应商未在约定期限内成功交纳竞价保证金的,不具备参与竞价的资格。

(二)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收到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均签章的《临时围挡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扣划应收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并将剩余部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未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无息退还。

(三)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四川江口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重新采购。

 (四)意向供应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采购人有权在扣除采购代理服务费后,向意向供应商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意向供应商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损失的;

2.意向供应商通过获取采购人的商业秘密,侵害采购人合法权益的;

3.意向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采购人合法权益的;

4.意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意向供应商违反在申请采购、公开报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供应商提交相关资料后,经确认采购资格后,单方撤回采购申请的;

7.意向供应商拒绝参加后续报价程序的;

8.意向供应商无故不推进报价或无故放弃采购的;

9.意向供应商在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3个工作日内非因采购人原因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10.意向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影响报价公正性的行为;

11.所有意向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当出现上述十一条所列情形时,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在扣除本项目代理服务后,将剩余部分保证金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并由采购人负责保证金处置。

八、其他事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由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成交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中扣划。

九、联系方式

 购 人:四川江口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27-6297233

    址: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经济开发区小桥街社区南滨路5109

 

采购代理机构: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系 人:黎女士  

联系电话:0827-5799203

通讯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453

附件:

临时围挡施工合同.docx


扫描此二维码关注我们